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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44/1999

刊登日期:

1999.11.1

版數:

4699

  • 附於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之《商法典》中文文本
相關法規 :
  • 第40/99/M號法令 - 核准《商法典》。
  •  
    相關類別 :
  • 私法 - 法院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公布於第三十一期《政府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之附於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商法典》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商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條第一款原文為:“*獲得因他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而造成之損害。”

    應改為:“*就他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而造成之損害獲得賠償。”。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護理總督  貝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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