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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70/GM/99號批示
公報編號:
23/1999
刊登日期:
1999.6.7
版數:
1321
訂定對暴力罪行受害人保障委員會成員有權收取之出席費及卷宗製作人之報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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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6/98/M號法律
- 規範對暴力罪行受害人之保障。
第130/GM/98號批示
- 組成八月十七日第6/98/M號法律第四章規定之委員會。
第70/GM/99號批示
- 訂定對暴力罪行受害人保障委員會成員有權收取之出席費及卷宗製作人之報酬金額。
相關類別
:
對暴力罪行受害人的保障
-
法院
-
法務局
-
社會工作局
-
相關組織
:
澳門明愛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0/GM/99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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