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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10/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2/1999

刊登日期:

1999.5.31

版數:

1244

  • 任命共和國檢察長,以定期委任制度擔任審計法院法官職務。
相關法規 :
  • 第112/91號法律 - 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
  •  
    相關類別 :
  • 審計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0/99/M號訓令

    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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