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38/9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7/1999
刊登日期:
1999.4.26
版數:
991
廢止七月三日第99/91/M號訓令、十月十二日第208/92/M訓令、四月十九日第114/93/M 號訓令、一月三十一日第10/94/M號訓令及十月三十一日第226/94/M號訓令(若干政府許可)。
葡文版本
已更改
:
更正
- 四月二十六日第138/99/M號訓令之中文本(若干廢止)。
廢止
:
第99/91/M號訓令
- 核准「廣星電器行」裝置及使用一個固定衛星服務之無線電通訊網。
第208/92/M號訓令
- 核准一名市民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通訊網。
第114/93/M號訓令
- 核准一市民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
第10/94/M號訓令
- 核准一市民安裝及使用一無線電固定衛星通訊網。
第226/94/M號訓令
- 許可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
相關類別
:
郵電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8/99/M號訓令
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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