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第101/GM/98號批示
總督根據三月十七日
第7/97/M 號法令
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下令: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五日豁免上班。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