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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01/GM/98號批示

總督根據三月十七日第7/97/M 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下令: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五日豁免上班。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