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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7/GM/98號批示

公報編號:

40/1998

刊登日期:

1998.10.7

版數:

1296

  • 設立「電腦千年蟲問題」諮詢委員會。
相關類別 :
  • 澳門理工大學 - 澳門大學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技術研究所 -
  •  
    相關組織 :
  • 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 - 澳門電腦學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7/GM/98號批示

    鑑於由年份千位數字的轉換而引致的兩位數的問題,

    即簡稱為 “ Y2K”,不論對本地區的公共部門,還是私人

    實體均可能造成困難;

    考慮到雖然有由行政當局已開展的行動,但仍需在公

    營部門以及私營部門內實施其他必要的行動;

    又鑑於這是一項複雜的計劃,所以設立一個諮詢性質

    的委員會是恰當的。在訂定可指引上述進程的重要方針、

    以及在跟進部門間可能開展的行動時,這委員會將以輔助

    及協調機關的身份運作。

    基此;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賦予的權能,著令:

    一、設立“電腦千年蟲問題”諮詢委員會,以下稱為委員會。

    二、委員會具有諮詢性質的職能,諸如:

    a) 由其協調員或其任何一位成員積極提出關於兩位

    數問題的任何方面的意見;

    b) 研究把兩位數的問題減至最少的適當措施,不論

    是在公共機構及部門,還是關於給予私營部門或

    有的輔助方面;此外,尚提出有利於實行有關的

    減少問題的措施。

    三、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a) 行政暨公職司司長行使協調員的職能;

    b) 每位政務司的一位代表;

    c) 澳門大學的一位代表;

    d) 澳門埋工學院的一位代表;

    e) 聯合國大學國際軟件研究所UNU/IIST的一位代表;

    f) 澳門電腦與系統工程研究所INESC-Macau的一位代表;

    g)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的一位代表;

    h) 澳門電腦學會的一位代表。

    四、委員會設有普通及特別會議,前者是每周一次的,而後者則由協調員或代位人認為需要而召開的。

    五、對委員會的行政輔助由行政暨公職司確保提供。

    六、參與委員會者有根據法律收取出席費的權利。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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