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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1/98/M號決議

公報編號:

33/1998

刊登日期:

1998.8.17

版數:

955

  • 對一九五零年遏止販賣人口和操控他人賣淫的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相關法規 :
  • 第11/98號共和國總統令 - 批准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關於《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
  • 第210/99號共和國總統令 - 將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關於《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
  • 第11/98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 通過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關於《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以待批准。
  • 第58/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通知書及該公約的中文譯本。區適用的通知書及該公約的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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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立法會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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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98/M號決議

    立法會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條第三款及第三十條第一款i項規定和效力,議決如下:

    對一九五零年遏止販賣人口和操控他人賣淫的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林綺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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