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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95/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3/1998

刊登日期:

1998.8.17

版數:

948

  • 將總督之若干本身權限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該等權限係關於經六月二十九日第52/GM/98號批示設立之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之執行職能。
相關類別 :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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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5/98/M號訓令

    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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