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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63/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8/1998

刊登日期:

1998.7.13

版數:

829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有關修改經營外港新客運碼頭特許合同第五條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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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3/98/M號訓令

    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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