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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43/GM/98號批示

經聽取澳門司法委員會意見後,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8/97/M號法令第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本人宣告,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設立普通管轄法院第五法庭及第六法庭。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