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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月二日第5/98/M號法令附件中關於紙張標準化的圖一、二、三、四和六有誤,現重新刊登。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圖一

公函標準格式

(尺寸)


圖二

報告書、建議書及意見書之格式

(尺寸)


圖三

續頁之格式

(尺寸)


圖四

信封格式——開口在較長一側


圖六

(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