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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月二日
第5/98/M號法令
附件中關於紙張標準化的圖一、二、三、四和六有誤,現重新刊登。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圖一
公函標準格式
(尺寸)
圖二
報告書、建議書及意見書之格式
(尺寸)
圖三
續頁之格式
(尺寸)
圖四
信封格式——開口在較長一側
圖六
(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