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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6/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1998
刊登日期:
1998.1.12
版數:
13
訂定一九九七年度信用機構及兌換店之監察費。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39/99/M號訓令
- 訂定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銀行及金融公司一九九八年度之監察費。
廢止
:
第3/97/M號訓令
- 訂定一九九六年信用機構及兌換店之監察費。
相關法規
:
第32/93/M號法令
- 通過澳門地區金融體系的法律制度--數項廢止。
相關類別
:
金融制度的收費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39/99/M號訓令
廢止
第6/98/M號訓令
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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