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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6/98/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1998

刊登日期:

1998.1.12

版數:

13

  • 訂定一九九七年度信用機構及兌換店之監察費。
被廢止 :
  • 第39/99/M號訓令 - 訂定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銀行及金融公司一九九八年度之監察費。
  •  
    廢止 :
  • 第3/97/M號訓令 - 訂定一九九六年信用機構及兌換店之監察費。
  •  
    相關法規 :
  • 第32/93/M號法令 - 通過澳門地區金融體系的法律制度--數項廢止。
  •  
    相關類別 :
  • 金融制度的收費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39/99/M號訓令 廢止

    第6/98/M號訓令

    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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