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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56/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1/1997

刊登日期:

1997.12.23

版數:

1786

  • 核准依法獲賦予刑事警察當局及刑事警察機關身分之經濟司人員之專用工作證式樣 —— 廢止九月二十四日第158/83/M號訓令。
被廢止 :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廢止 :
  • 第158/83/M號訓令 - 授予經濟業務督察及經濟司稽查團體人員使用認別咭權力。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256/97/M號訓令

    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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