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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53/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0/1997

刊登日期:

1997.12.15

版數:

1775

  • 許可設立一間現金速遞公司。
相關法規 :
  • 第15/97/M號法令 - 核准現金速遞公司(SEV)之設立及業務制度。
  • 第253/97/M號訓令 - 許可設立一間現金速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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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現金速遞公司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SOCIEDADE DE ENTREGA DE VALORES PCI EXPRESS PADALA (MACAU), LDA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53/97/M號訓令

    十二月十五日

    鑑於為設立一現金速遞公司之請求;

    且有關卷宗經適當組成並取得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贊同之意見;

    護理總督根據五月五日第15/97/M號法令第六條之規定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f項之規定,命令:

    第一條 許可設立一名為“Sociedade de Entrega de Valores PCI Express Padala (Macau),Limitada”之現金速遞公司。

    第二條 該將設立之公司應採用經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核准之章程,並透過法律允許現金速遞公司從事之活動而經營業務。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五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護理總督 貝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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