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二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作為執行重建文第士宅(澳門地厘古工程師馬路四號)承攬工程之合同簽署人
- 許可就執行沙梨頭北街防波堤及填海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許可就執行氹仔馬拉松圓形地景物配置承攬工程訂立合同
- 許可修改九月三十日第243/96/M號訓令所指之負擔及支付期,該訓令係有關繪製筷子基平民坊小學總圖則之修改圖則
- 核准澳門衛生司一九九七經濟年度第二追加預算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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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GM/97號批示,延長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之存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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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GM/97號批示,更新一切必須憑處方配售之藥品,以及在特別預防措施下有關方面要求祇限醫院使用之藥品,並將兩者列於一清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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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GM/97號批示,設立直屬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之專責工作小組,以便研究及制訂殘障人士之預防、治療、復康和融入社會政策之綱要法法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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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GM/97號批示,確定司法文員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在辦事處、登記局及公證署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時僅以每月附加報酬作為回報,並按有關人員之薪俸百分比而定——廢止十二月三十日第100/GM/96號批示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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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SAAEJ/97號批示,核准官方教育機構之學生紀律制度——廢止七月二十七日第22/SAAEJ/95號批示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及第23/SAAEJ/95號批示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