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更正

由於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而須全文重新公布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內公布時,其中文文本有不準確之處,現作出更正,並將全文再行公布。

一九九年十月十七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