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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5/GM/97號批示

公報編號:

43/1997

刊登日期:

1997.10.27

版數:

1277

  • 命令剔除五月二十八日第40/GM/96號批示附表內所載之若干成藥。
被廢止 :
  • 第13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無限期禁止任何含有來自瘋牛症發生地區牛源性成份的藥品,包括製造過程有使用牛源材料的疫苗進口——廢止六月三日第40/GM/96號批示及十月二十七日第75/GM/97號批示。
  •  
    相關法規 :
  • 第40/GM/96號批示 - 禁止輸入含有來自牛隻之活性物質之藥物。
  •  
    相關類別 :
  • 禁止出口/進口品 - 衛生局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3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75/GM/97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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