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為了繼續促進澳門公共衛生之發展,有需要培訓新衛生服務人員,以確保尤其在監察食物鍊、食用水及協助體弱人士機構方面之預防性活動之延續性、工作環境衛生及環境清濟。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護理總督根據六月八日第29/92/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第四款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在衛生司技術學校設立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其學習計劃載於本訓令之附表內。
具有至少九年級或經適當認可之同等學歷者,得報讀上述課程。
課程名額、收生標準、課程學科之大綱以及課程之修讀期間及報讀條件,由總督應澳門衛生司司長之建議及根據教務委員會之贊同意見,以批示核准。
完作課程且成績合格之學員獲發衛生技術人員證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護理總督 貝錫安
第一單元 | |||
學科 | 類別 | 時數 | 學分 |
職業引介 | 理論 | 30 | 2 |
人口統計學及流行病學之基礎概念 | 理論 | 60 | 4 |
社會學及衛生教育 | 理論 | 60 | 4 |
生態學基礎 | 理論 | 30 | 2 |
管理及計劃概念 | 理論 | 60 | 4 |
廢棄物料之衛生管理 | 理論 | 60 | 4 |
監察衛生計劃管理 | 理論 | 60 | 4 |
指導及輔助教學 | 理論 | 30 | 2 |
葡萄牙語 | 理論 | 60 | 4 |
總數 | 450 | 30 |
第二單元 | |||
學科 | 類別 | 時數 | 學分 |
環境衛生管理 | 理論 | 30 | 2 |
居住環境衛生管理 | 理論 | 60 | 4 |
水費系統衛生管理 | 理論 | 60 | 4 |
研究之方法 | 理論 | 30 | 2 |
食物衛生 | 理論 | 60 | 4 |
衛生微生物學 | 理論 | 60 | 4 |
監察衛生計劃管理 | 理論 | 60 | 4 |
指導及輔助數學 | 理論 | 30 | 2 |
葡萄牙語 | 理論 | 60 | 4 |
總數 | 450 | 30 |
第三單元 | |||
學科 | 類別 | 時數 | 學分 |
實習 | 實踐 | 30 | 2 |
總數 | 60 | 4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