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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81/97/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0/1997

刊登日期:

1997.7.28

版數:

867

  • 在衛生司技術學校設立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
相關法規 :
  • 第29/92/M號法令 - 設立澳門衛生司--撤銷十二月廿六日第78/90/M號及第79/90/M號法令以及一月廿八日第一六/九一/M號訓令。
  • 第181/97/M號訓令 - 在衛生司技術學校設立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
  • 第49/97/M號法令 - 將衛生司技術學校納入澳門理工學院並設立高等衛生學校——廢止六月八日第29/92/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
  •  
    相關類別 :
  • 醫護人員的職程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1/97/M號訓令

    七月二十八日

    為了繼續促進澳門公共衛生之發展,有需要培訓新衛生服務人員,以確保尤其在監察食物鍊、食用水及協助體弱人士機構方面之預防性活動之延續性、工作環境衛生及環境清濟。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護理總督根據六月八日第29/92/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第四款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第一條

    在衛生司技術學校設立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其學習計劃載於本訓令之附表內。

    第二條

    具有至少九年級或經適當認可之同等學歷者,得報讀上述課程。

    第三條

    課程名額、收生標準、課程學科之大綱以及課程之修讀期間及報讀條件,由總督應澳門衛生司司長之建議及根據教務委員會之贊同意見,以批示核准。

    第四條

    完作課程且成績合格之學員獲發衛生技術人員證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護理總督 貝錫安


    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課程之學習計劃

    第一單元
    學科 類別 時數 學分
    職業引介 理論 30 2
    人口統計學及流行病學之基礎概念 理論 60 4
    社會學及衛生教育 理論 60 4
    生態學基礎 理論 30 2
    管理及計劃概念 理論 60 4
    廢棄物料之衛生管理 理論 60 4
    監察衛生計劃管理 理論 60 4
    指導及輔助教學 理論 30 2
    葡萄牙語 理論 60 4
    總數   450 30

     

    第二單元
    學科 類別 時數 學分
    環境衛生管理 理論 30 2
    居住環境衛生管理 理論 60 4
    水費系統衛生管理 理論 60 4
    研究之方法 理論 30 2
    食物衛生 理論 60 4
    衛生微生物學 理論 60 4
    監察衛生計劃管理 理論 60 4
    指導及輔助數學 理論 30 2
    葡萄牙語 理論 60 4
    總數   450 30

     

    第三單元
    學科 類別 時數 學分
    實習 實踐 30 2
    總數   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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