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批示一項,內容係關於批准澳門政府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之空中運輸協定
第4/97/M號訓令:
第5/97/M號訓令:
第6/97/M號訓令:
第7/97/M號訓令:
第8/97/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