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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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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97/M號訓令:
委任經濟協調政務司執行護理總督之職務
總督辦公室:
第1/GM/97號批示
,將本年在登記局及公證署每月所徵得之手續費吨壑坐迨Q撥給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高等法院:
合議庭之裁判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