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77/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0/1996
刊登日期:
1996.7.22
版數:
1302
修改協調/監察澳門文化中心工程之合同價格——廢止十二月四日第308/95/M號訓令。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90/97/M號訓令
- 許可對七月二十二日第177/96/M號訓令所指之負擔及支付期所作之修改。
廢止
:
第308/95/M號訓令
- 許可更改十月十六日第275/95/M號訓令(協調/監察澳門文化中心工程)之獲判給人。
相關類別
:
市政署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90/97/M號訓令
廢止
第177/96/M號訓令
七月二十二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