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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5/GM/96號批示

公報編號:

26/1996

刊登日期:

1996.6.25

版數:

1130

  • 修訂七月十八日第119/GM/91號批示第二及第四款(關於擴大過渡期事務委員會之組成)。
被廢止 :
  • 第262/GM/99號批示 - 撤消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廢止七月十八日第119/GM/91號批示及六月十四日第45/GM/96號批示。
  •  
    相關類別 :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62/GM/99號批示 廢止

    第45/GM/96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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