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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0/GM/96號批示

公報編號:

23/1996

刊登日期:

1996.6.3

版數:

1040

  • 禁止輸入含有來自牛隻之活性物質之藥物。
被廢止 :
  • 第13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無限期禁止任何含有來自瘋牛症發生地區牛源性成份的藥品,包括製造過程有使用牛源材料的疫苗進口——廢止六月三日第40/GM/96號批示及十月二十七日第75/GM/97號批示。
  •  
    已更改 :
  • 第75/GM/97號批示 - 命令剔除五月二十八日第40/GM/96號批示附表內所載之若干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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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66/95/M號法令 - 規範對外貿易活動--若干廢止。
  • 第40/GM/96號批示 - 禁止輸入含有來自牛隻之活性物質之藥物。
  • 第125/GM/99號批示 - 在五月二十八日第40/GM/96號批示之附表內加入藥品“Combizym Com-posit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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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禁止出口/進口品 - 衛生局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市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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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3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

    第40/GM/96號批示

    根據生物醫學方法所進行的研究及世界衛生組織發出的科學資料,深信使用含有來自牛體活性成分的藥品有傳染牛類海綿狀態腦病(俗稱瘋牛病)病原體的危險性。

    認識到該病對人體健康構成損害,已使國際社會,特別是所有歐洲聯盟國家採取預防和消滅該病蔓延的措施。

    考慮到本澳市場上也存在含有來自牛體成分的藥品,故有必要採取與歐洲聯盟及其十五個成員國相同的措施,以保障本地區公眾的健康。

    基此;總督行使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六款賦予的權能,命令如下:

    一、禁止進口附於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表上的藥品,終止時限未定。

    二、本批示自刊登日起生效,適用於仍待批准的進口許可申請。

    命令公佈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附 件

    第一條所指名單

    ACTOVEGIN
    ANEMITAL
    ANTITOXICO LAB (普通及強力)
    CHIMAR (注射溶液)
    FAST-ACT COLD
    GLOBIRON
    GLUTONICO
    HEPATOLFALK (糖衣丸)
    HYPURIN ISOPHANE INSULIN
    LIVER EXTRACT
    LENTE INSULIN
    LEUCOTROFINA
    LISADOS LAB
    NEW SANATOGEN MULTIVITAMINS (藥片)
    PRISMA (注射溶液)
    RAVERON
    SOLCOSERYL
    SURVANTA
    TABELLAE THYROIDEI
    THIOMUCASE (注射溶液)
    THYMUS AM
    CONGEVRON (膠囊)
    POLYTROL (膠囊)
    LIVER IRON & B12 (膠囊)
    LIVIRON 12 (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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