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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11/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1996
刊登日期:
1996.1.15
版數:
107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在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三日所訂立之計劃合同附錄之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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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1/96/M號訓令
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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