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28/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2/1995
刊登日期:
1995.8.7
版數:
1353
訂定使用澳門國際機場之費用。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282/96/M號訓令
- 訂定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應繳付之費用--廢止八月七日第228/95/M號訓令。
相關法規
:
第36/95/M號法令
- 制定澳門民用航空業務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第227/9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空中航空規章》(葡文縮寫為RNAM)。
第327/95/M號訓令
- 訂定在澳門登記之公共客運航空器機艙內航行人員數目之下限。
第10/2004號行政法規
- 澳門民用航空活動綱要法規
第11/2004號行政法規
- 空運人及航空器經營人的民事責任制度
相關類別
:
澳門國際機場
-
民航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82/96/M號訓令
廢止
第228/95/M號訓令
八月七日
PDF文本
[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