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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28/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2/1995

刊登日期:

1995.8.7

版數:

1353

  • 訂定使用澳門國際機場之費用。
被廢止 :
  • 第282/96/M號訓令 - 訂定使用澳門國際機場應繳付之費用--廢止八月七日第228/95/M號訓令。
  •  
    相關法規 :
  • 第36/95/M號法令 - 制定澳門民用航空業務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第227/9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空中航空規章》(葡文縮寫為RNAM)。
  • 第327/95/M號訓令 - 訂定在澳門登記之公共客運航空器機艙內航行人員數目之下限。
  • 第10/2004號行政法規 - 澳門民用航空活動綱要法規
  • 第11/2004號行政法規 - 空運人及航空器經營人的民事責任制度
  •  
    相關類別 :
  • 澳門國際機場 - 民航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82/96/M號訓令 廢止

    第228/95/M號訓令

    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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