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葡文版本

第8/95/M號法律

七月二十四日

本法規的詞句已被第27/2024號法律適應化處理。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之豁免

獨一條

(豁免)

一、給予作為行政公益法人及為著履行其標的之“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葡文縮寫為CPTTM)下列豁免:

a)與所作出包括設立行為在內之行為及所訂立或參與之合同有關之印花稅、公證手續費及登記手續費;

b)所得補充稅;

c)營業稅;

d)物業轉移稅以及繼承及贈與稅;

e)豁免房屋稅;

f)關於用在業務方面進口車輛的消費稅。

*

* 不生效 - 請查閱:第27/2024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