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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33/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8/1995
刊登日期:
1995.2.20
版數:
273
關於將涉及汽車保障基金會之執行職能之總督本身權限授予經濟暨財政政務司事宜。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00/96/M號訓令
- 將總督對若干部門及實體之本身權限授予經濟協調政務司。
相關類別
:
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00/96/M號訓令
廢止
第33/95/M號訓令
二月二十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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