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二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核准業餘無線電通訊規章——若干廢止
- 廢止一月二十六日第18/92/M號訓令(無線電通訊網)
- 將屬於總督在文化基金方面之權力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事務政務司
- 核准澳門司法官工作證之式樣
總督辦公室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總督辦公室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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