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第22/93/M號法令
五月二十四日
本法規的詞句已被
第26/2024號法律
適應化處理。
第一條
——在官方儀式中應遵守之居先順序,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訂定。
第二條
*
* 不生效 - 請查閱:
第26/2024號法律
第三條
——本法規自公佈之翌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