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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133/92號法令
公報編號:
29/1992
刊登日期:
1992.7.20
版數:
2903
重新編寫三月廿日第112/91號法令第一條及第五條條文,統一澳門地區的身份證制度(統一葡國公民認別證模式)。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9/99/M號法令
- 核准發出澳門居民身分證之新制度——若干廢止。
相關法規
:
第112/91號法令
- 將澳門地區身份認別資料系統統一,並援引向所有居民發出一強制性身份證明文件。
相關類別
:
居民身份證制度
-
身份證明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9/99/M號法令
廢止
第133/92號法令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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