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幣壹千圓紙幣之推出係發行一系列新版紙幣之開始,其特徵體現出中葡聯合聲明之精神。
鑒於有需要增加現行流通之伍拾圓及壹百圓紙幣之發行量,因此,現時係發行新版等值紙幣之適當時刻,其特徵符合繼續推行貨幣體系之更新程序。
基於此;
經取得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贊同意見;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核准發行新版之伍拾圓及壹百圓紙幣。
第二條——伍拾圓紙幣發行數額以二百萬張為限,並具以下一般特徵:
紙幣長闊為148mm×74mm,深棕色,近正中處有一條縮印保險線。
正面
一、邊框上有“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字樣,右上角及左下角以阿拉伯數字標明其面額,其餘兩對角以中文數字大寫標明其面額。
二、主景圖案,右方為“舞獅”圖案,左方為一“中國帆船”之水印。
三、下方正中近邊框處為大西洋銀行行徽。
四、正中有下列字樣:
a) 大西洋銀行之中文字樣;
b) “Macau”;
c) “Cinquenta Patacas”之葡文字樣;
d) “伍拾圓”之中文字樣;
e) “Macau, de de 1992”;
f) 左下方有“Conselho de Administração”字樣,還可加上“Presidente”之職銜及簽名式之“摹寫”;
g) 右下方有“Director-Geral do Departamento de Macau”之職銜及簽名式之“摹寫”。
五、左上方有:
“Decreto-Lei n.o / /M, de de ”。
六、左下方及右上方分別標有編號。
七、“舞獅”形式之裝飾圖案從右方伸延至中央部分。
背面
一、邊框上有“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及“Cinquenta Patacas”之字樣,右上角及左下角以阿拉伯數字標明其面額,其餘兩對角以中文數字大寫標明其面額,左邊框有大西洋銀行行徽,右邊框有一裝飾圖案。
二、主景圖案為澳門九十年代之風景,包括澳氹大橋及部分南灣海景,右方空間有一水印。
第三條——壹百圓紙幣之發行數額以一千萬張為限,並具以下一般特徵:
紙幣長闊為153mm×76.5mm,灰色,近正中處有一條縮印保險線。
正面
一、邊框上有“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字樣,右上角及左下角以阿拉伯數字標明其面額,其餘兩對角以中文數字大寫標明其面額。
二、主景圖案,右方為一“中國帆船”,左方為一“中國帆船”之水印。
三、下方正中近邊框處為大西洋銀行行徽。
四、正中有下列字樣:
a) 大西洋銀行之中文字樣;
b) “Macau”;
c) “Cem Patacas”之葡文字樣;
d) “壹百圓”之中文字樣;
e) “Macau, de de l992”;
f) 左下方有“Conselho de Administração”字樣,還可加上“Presidente”之職銜及簽名式之“摹寫”;
g) 右下方有“Director-Geral do Departamento de Macau”之職銜及簽名式之“摹寫”;
五、左上方有:
“Decreto-Lei n.o / /M, de de ”。
六、左下方及右上方分別標有編號。
七、中央部分之裝飾圖案為澳門十七世紀平面圖。
背面
一、邊框上有“Banco Nacional Ultramarino”及“Cem Patacas”之字樣,右上角及左下角以阿拉伯數字標明其面額,其餘兩對角以中文數字大寫標明其面額,左邊框有大西洋銀行行徽,右邊框有一裝飾圖案。
二、主景圖案為澳門九十年代之風景,包括澳氹大橋及部分南灣海景,右方空間有一水印。
第四條—— 一、上述條文所指紙幣開始流通時,核准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回流通之相同面額紙幣,該等紙幣之發行及特徵由經一月九日第1/82/M號法令及五月十二日第39/84/M號法令修改之八月八日第25/81/M號法令及第26/81/M號法令所核准。
二、上款所述紙幣收回之規定,由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之。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通過
命令公佈
總督 韋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