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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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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4/92/M號法令:
重新刊登經修改的二月十日第30/92/M號訓令,其內文是核准澳門體育總署一九九一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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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GM/92號批示,通過關於演出之入場券印花稅支付憑罩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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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GM/92號批示,在職業稅方面,決定對一些獲取之收益徵收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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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GM/92號批示,委任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員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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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GM/92號批示,委任律師業高等委員會成員一名
運輸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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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SATOP/92號批示 關於座落天通街一幅租借地之批給合約修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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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SATOP/92號批示 關於委任澳門電訊公司主管一名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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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SAAEJ/92號批示 訂定一九九一/一九九二學年度參加官立中學課程考試報名期限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佈告及通告
法律文告及其他
目 錄
第25/92/M號法令:
- 訂定在澳門行使職能之外交人員地位或等同地位之員設立稅務豁免制度及社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