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報
八月二十七日第49/90/M號法令中文譯本,關於規定本地區臨時居留證發給及訂定法律效力
第209/90/M號訓令:
第210/90/M號訓令:
第211/90/M號訓令:
第212/90/M號訓令:
第213/90/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司法暨市政政務司辦公室
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過渡期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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