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3/GM/90號批示
公報編號:
4/1990
刊登日期:
1990.1.22
版數:
278
規定支付予在本地區工作之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之費用資助由司法、登記暨公證總庫負擔。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第5/85/M號法令
- 訂定司法及登記暨公證公庫規則--撤銷第九三/八四/M號法令第九條條文,第四二三八三號國令第二六條、第四六二五二號國令第二八及二九條,第四八一五二號國令,第四九三七四號國令第二三條三款以及第四六二/七二號國令第一至一三及第二五條條文。
第3/GM/90號批示
- 規定支付予在本地區工作之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之費用資助由司法、登記暨公證總庫負擔。
相關類別
:
檢察長辦公室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3/GM/90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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