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46/89/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1/1989

刊登日期:

1989.7.31

版數:

4101

  • 關於設立中學預備教育補充課程--撤銷七月二十四日及三月十九日第三○/八二/M號法令及第二○/八三/M號法令。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廢止 :
  • 第30/82/M號法令 - 設立成人預備教育。
  • 第20/83/M號法令 - 修正七月二十四日第30/82/M號法令第一、四、五及七條條文(成年人中學預備教育)。
  •  
    相關類別 :
  • 持續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46/89/M號法令

    七月三十一日

    憑藉在本地區及葡國所取得經驗而對中學預備教育夜間課程以新觀點去衡量,以及華人社會成年人對該課程的需求,引致中學預備教育補充課程的運作改變。

    綜上所述;

    經聽取諮詢會的意見;

    澳門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定澳門地區具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撤銷七月二十四日第30/82/M號法令設立之中學預備教育補充課程。

    第二條——1989/90學年起設立一項受按照一九六七年三月十日第47587號國令規定所作出批示管制之中學預備教育補充課程,該國令經由四月四日第264/74號訓令,着令實施於澳門地區。

    第三條——本法令所撤銷補充課程現有學生之情況,將按照本法令第二條規定處理,並確保彼等權利予以保留。

    第四條——撤銷三月十九日第20/83/M號法令及七月二十四日第30/82/M號法令

    一九八九年七月三十一日通過

    着頒行

    總督 文禮治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