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41/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5/1987
刊登日期:
1987.6.22
版數:
1670
修改第124/84/M號法令、第59/85/M號法令及第104/85/M號法令與及第245/85/M號訓令及第254/85/M號訓令(居屋發展合約)。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部份被廢止
:
第13/93/M號法令
- 重整及調整有關發展房屋合約規範--廢止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4/84/M號法令。
第41/95/M號法令
- 規範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樓宇之管理--廢止十一月二十五日第245/85/M號訓令。
相關法規
:
第124/84/M號法令
- 訂定有關房屋發展合約簽訂規則。
第59/85/M號法令
- 修改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4/84/M號法令第六、一四、二四、二五、三三、三五及三六條條文(房屋合約)。
第104/85/M號法令
- 管制發展合約制度所推行政府居屋之配給。
第245/85/M號訓令
- 核准發展居屋合約內規定之大樓管理總章程。
第254/85/M號訓令
- 核准格式一至五即十一月三十日第104/85/M號法令所指之註冊表、分類表、合約及表格。
第4/99/M號法令
- 訂定作為按房屋發展合同合回報之住宅單位之分配制度——若干癈止。
相關類別
:
經濟房屋
-
房屋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41/87/M號法令
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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