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41/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5/1987

刊登日期:

1987.6.22

版數:

1670

  • 修改第124/84/M號法令、第59/85/M號法令及第104/85/M號法令與及第245/85/M號訓令及第254/85/M號訓令(居屋發展合約)。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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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被廢止 :
  • 第13/93/M號法令 - 重整及調整有關發展房屋合約規範--廢止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4/84/M號法令。
  • 第41/95/M號法令 - 規範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樓宇之管理--廢止十一月二十五日第245/85/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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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124/84/M號法令 - 訂定有關房屋發展合約簽訂規則。
  • 第59/85/M號法令 - 修改十二月二十九日第124/84/M號法令第六、一四、二四、二五、三三、三五及三六條條文(房屋合約)。
  • 第104/85/M號法令 - 管制發展合約制度所推行政府居屋之配給。
  • 第245/85/M號訓令 - 核准發展居屋合約內規定之大樓管理總章程。
  • 第254/85/M號訓令 - 核准格式一至五即十一月三十日第104/85/M號法令所指之註冊表、分類表、合約及表格。
  • 第4/99/M號法令 - 訂定作為按房屋發展合同合回報之住宅單位之分配制度——若干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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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經濟房屋 - 房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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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41/87/M號法令

    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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