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七年五月四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規定澳門地區離岸銀行之設立或組織及其有關活動方式
- 將一幅面積為10.72平方米之土地脫離公權,並視作空置地段併入私權內
- 將一幅面積為3.10平方米之土地脫離公權,並視作空置地段併入私權內
第44/87/M號訓令:
- 核准「Tai Kong運輸及搬運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地面流動服務無線電通訊網
第45/87/M號訓令:
- 重組澳門郵電司人員團體——撤消八月三十一日第170/85/M號訓令
第46/87/M號訓令:
- 核准二月一日第10/86/M號法令所指在教育司團體設立職位之填補
澳門政府辦公室
- 第17/GM/87號批示 關於核准在「行政當局投資計劃及發展費用」範圍內提交預算轉移建議書之說明
- 第31/SAEFT/87號批示 關於第50/80/M號法令附件A所載之名單(纖維協定)公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