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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3/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1/1987

刊登日期:

1987.3.16

版數:

558

  • 將郵電司人員俱樂部視為具行政公共利益。
相關法規 :
  • 第13/87/M號法令 - 將郵電司人員俱樂部視為具行政公共利益。
  • 第9/GM/99號批示 - 命令布三月十六日第13/87/M號法令之中譯本。
  •  
    相關類別 :
  • 社團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87/M號法令

    三月十六日

    鑑於定名為“澳門郵電司職工福利會”之社團之唯一宗旨在於促進會員之文化、社會、體育及娛樂之活動,支持會員以及加強會員之間及其與澳門郵電司之聯繫。

    經聽取政府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總督行使經二月十七日第1/76號憲法性法律頒布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所賦予之權能,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獨一條

    認定澳門郵電司職工福利會為行政公益法人。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二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馬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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