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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6/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6/1987
刊登日期:
1987.2.9
版數:
259
重組若干司法辦公室。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53/97/M號法令
- 核准司法人員通則 —— 若干廢止。
第52/97/M號法令
- 修改法院及檢察院辦事處之組織架構 —— 若干廢止。
部份被廢止
:
第4/93/M號法令
- 訂定高等法院、審計法院及行政法院等辦公室人員職程制度及設立和訂定審計法院技術輔助部門顧問人員職程制度--若干撤銷。
已更改
:
第32/89/M號法令
- 修訂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三、五、三一及三二條條文(司法辦公室章程)。
第67/90/M號訓令
- 關於一般裁判權法庭、刑事起訴法庭及檢察官公署司法辦事處人員編制附表更換事宜。
第1/92/M號法律
- 對法院辦公室、行政法院、登記局和公證署組織所採取的措施以及制訂法院、登記局和公證署公務員的職程制度--撤銷九月八日第105/84/M號法令若干條及七月二十二日第39/87/M號法令第九條二款。
第83/GM/95號批示
- 訂定二月九日第6/87/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所指之補償(司法文員及服務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提供服務之補償)。
第164/95/M號訓令
- 在普通管轄法院設立一新程序科。
第100/GM/96號批示
- 為一九九七年度定出二月九日第6/87/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中所提及之補償金額。
第11/97/M號法令
- 因《刑事訴訟法典》開始生效而對法院辦事處及檢察院辦事處之組織法引入個別修改。
第28/97/M號法令
- 重組第一審法院及檢察院部門。
相關法規
:
第37/76/M號法令
- 設立檢察長公署人員團體。
第6/87/M號法令
- 重組若干司法辦公室。
第60/88/M號法令
- 授予檢察官監督司法辦公室權力。
第2/SAAJ/89號批示
- 為給予司法官員及司法辦公室人員關於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卅二條所指補償,訂出若干措施。
第96/GM/97號批示
- 規範司法文員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在辦事處、登記局及公證署正常辦公時間以外之工作——廢止十二月三十日第100/GM/96號批示。
第104/GM/93號批示
- 按照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一九九四年度司法官員及法院人員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工作之應收酬勞。
第73/GM/94號批示
- 定出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第三十二條中所提及之補償金額。
第305/95/M號訓令
- 在行政法院設立一個新程序科及修改其人員編制。
第7/97/M號法律
- 訂定司法公務員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之官職、職程制度及報酬通則之大綱。
相關類別
:
司法機關
-
檢察長辦公室
-
法院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3/97/M號法令
廢止
第6/87/M號法令
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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