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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3/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1987
刊登日期:
1987.1.19
版數:
80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一八八/八五號及二三六/八五號批示。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5/88/M號法令
- 修訂關于公職法律制度各條例--撤消。
廢止
:
第188/85號批示
- 關於領導及督導團體之代替制度。
第236/85號批示
- 關於八月十一日第八六/八四/M號法令第六一條條文規定之兼職事宜。
相關法規
:
第88/84/M號法令
-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政府機關督導及領導人員制度--撤銷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六九條條文。
相關類別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5/88/M號法令
廢止
第3/87/M號法令
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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