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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規的內容已被第26/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
一、為已訂定或擬訂定的退休金金額配設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一所載薪俸表的薪俸點,有關薪俸點須與退休金的金額相應;如無相應者,則取緊隨的較高金額的薪俸點。
二、〔不生效〕
三、〔不生效〕
因執行本法規而產生的疑問,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