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效 : | |||
廢止 : | |||
相關類別 : | |||
註釋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8/85/M號法令
三月二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第一條
一、撤銷消費者委員會並解散有關籌設委員會。
二、財政司促使對待決帳目及未支付的負擔作出清算,以及促使籌設委員會將其所擁有的資產及有價物即時歸還公鈔局。
第二條
廢止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2/80/M號法令。
第三條
本法令即時生效。
不生效 : | |||
廢止 : | |||
相關類別 : | |||
註釋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一、撤銷消費者委員會並解散有關籌設委員會。
二、財政司促使對待決帳目及未支付的負擔作出清算,以及促使籌設委員會將其所擁有的資產及有價物即時歸還公鈔局。
廢止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2/80/M號法令。
本法令即時生效。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