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110/83/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8/1983

刊登日期:

1983.7.9

版數:

1420

  • 核准「澳門保險有限公司」在本澳從事保險業務。
相關法規 :
  • 第50/81/M號法令 - 訂定在澳門地區進行保險活動法律制度。
  • 第110/83/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保險有限公司」在本澳從事保險業務。
  • 第39/87/M號訓令 - 將各保險公司原來之許可範圍擴展至其他保險項目。
  • 第28/93/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保險有限公司(Companhia de Seguros de Macau,S.A.R.L.,)增加公司資本。
  • 第177/95/M號訓令 - 許可澳門保險有限公司經營航空(飛機機體及民事責任)保險。
  • 第293/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保險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10/83/M號訓令

    七月九日

    考慮到在澳門地區設立一保險公司之請求,其將使用之名稱為“Companhia de Seguros de Macau, S.A.R.L.”,中文名稱為“澳門保險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Macau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公司資本為澳門幣一千萬元,由葡萄牙公營企業完整認購及繳付其中54%,而其餘部分則由總部或住所位於澳門之實體認購及繳付;

    鑑於許可該請求將可能對本地區有利;

    經澳門發行機構審核十二月二十八日第50/81/M號法令第十條所指之法定前提後;

    澳門總督行使經二月十七日第1/76號憲法性法律頒布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賦予之權能,下令:

    獨一條

    一、根據第50/81/M號法令第二條之規定,許可在本地區設立名為“Companhia de Seguros de Macau, S.A.R.L.”(中文名稱為“澳門保險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Macau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之公司,以便其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並按照澳門發行機構核准之一般及特別條件經營下列項目:

    ——工作意外保險;
    ——人身意外保險;
    ——火險;
    ——汽車保險;
    ——海事——船體險;
    ——運輸險;
    ——其他:疾病保險、旅遊險、玻璃險、盜竊或搶劫險、一般民事責任保險、運輸途中之有價物保險、擔保履約保險、多種住戶保險、自然災禍保險、機器損壞保險,建造險及安裝險。

    二、根據經九月十三日第47/82/M號法令獨一條修改之上述法令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尚許可上述公司為澳門地區任何公共實體提供保險服務。

    一九八三年七月六日於澳門政府

    總督 高斯達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