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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9/83/M號法令

三月十九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獨一條。在七月三十一日第32/82/M號法令第一條內增加一款,內容如下:

第一條

(學歷等同條件)

一、......

二、......

三、屬不同學制的具第六年級學歷的學生可註冊就讀官方教育的第七年級,但以有關學制的教學內容由教育文化司經聽取地區教學委員會意見後,視作等同官方學制的教學內容且該等學生葡萄牙語言文化考試成績及格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