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70/82/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2/1982
刊登日期:
1982.12.30
版數:
2306
核准一九八三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並著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已更改
:
第32/83/M號法令
- 將十二月三十日第七○/八二/M號法令第二條所訂一九八三經濟年度收入預算提增至三千七百二十萬零九千九百八十元,足以應付同經濟年度總預算冊未列入行政當局平常需要之支出。
相關法規
:
第13/82/M號法律
- 核准政府在一九八三年度收存本地區稅項及其他收益,取得對財政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其他資源,以及將其所得支付該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載有或將載有之公共開支。
第70/82/M號法令
- 核准一九八三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並著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38/83/M號法令
- 撤消十二月三十日第七○/八二/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所指之債項(地稅及地租)。
相關類別
:
財政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70/82/M號法令
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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