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法規:

第1/82/M號法律

公報編號:

2/1982

刊登日期:

1982.1.9

版數:

67

  • 豁免澳門發行機構給予澳門電力有限公司二億五千萬元貸款合約所應繳政府之所有稅項及手續費。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12/81/M號法律 - 核准總督對一宗外來貸款給予本地區保證。
  • 第78/99/M號決議 - 聲明確認由立法會制定之十八項法律之中文本。
  •  
    相關類別 :
  • 稅務優惠 - 財政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82/M號法律

    一月九日

    稅項、費用及手續費的豁免

    第一條

    (豁免)

    因澳門發行機構借予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用作在澳門產電及配電發展的融資的澳門幣二億五千萬元或同等幣值的借貸合同而應繳付予政府的一切稅項、費用和手續費,予以豁免。

    第二條

    (優先受償權)

    分別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七百四十七條第一款a項及第七百三十五條第三款,以及第七百四十八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澳門地區對用作專營的資產享有一般動產優先受償權及不動產優先受償權,以擔保八月十日第12/81/M號法律所載的核准而向澳門發行機構履行責任以致須支付的款項的償還。

    第三條

    (生效之開始)

    本法律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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