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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81/M號法律

三月七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豁免對外貿易活動准照印花稅及慈善稅

第一條

豁免

豁免徵收產地來源證明文件和對外貿易活動准照的印花稅及慈善稅。

第二條

廢止前法

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律規定。

第三條

開始生效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