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一年三月七日,星期六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豁免對外貿易活動准照印花稅及慈善稅
- 修正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第43899號國令第三十四條二款內文(有關本地區登記局長之代替)
- 在本地區以外發給之證書有效期延長至六個月
第37/81/M號訓令:
- 增改核准「澳門保安部隊組織及任務」之二月十二日第22/77/M號訓令
第38/81/M號訓令:
- 修正七月三十一日第135/76/M號訓令核准之疾病救濟章程第四十八條條文
第39/81/M號訓令:
- 在一九八一經濟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收入部門內增設「間接稅——其他」項目
第40/81/M號訓令:
- 訂定商業銀行及銀號有關一九八零年度應繳付稽查稅其百分率分別為百分之零點二及百分之一
第41/81/M號訓令:
- 撥款八千元作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常備基金
第42/81/M號訓令:
- 着將一九八零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第43/81/M號訓令:
- 着將一九八零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財 政 司
- 第15/81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一年度政府購置車輛之價目、容積及馬力之特徵
新聞旅遊司
- 關於澳門政府與葡國新聞社金共機構之間的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