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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2/81/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1981
刊登日期:
1981.1.10
版數:
24
在經十月廿四日第五四六/七三號國令修訂之一九五六年五月五日第四○五九二號國令核准之海外省郵遞服務執行條例第三四九條內增設兩段。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相關類別
:
郵政服務
-
郵電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8/99/M號法令
廢止
第2/81/M號法令
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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